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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修订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促进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近期,校长办公会同意修订“工程项目审计办法”(简称新《办法》),新《办法》更名为《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废止了原《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审计办法》和《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近几年,审计署、教育部分别就投资审计工作和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出台了新制度,对健全完善工程审计制度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范运用审计结果等提出了新要求。对照新要求,并结合学校新一轮大规模基本建设的实际需要,审计处在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学校工程审计工作现状的基础上,起草了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工程审计职责和权限、审计内容和工程管理方面的审计问题责任追究情形等,以增强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新《办法》配合学校预算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制度,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主线,按照工程项目预算金额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式。新《办法》共6章24条。较原《办法》,学校审计处组织实施的结算审计项目预算起点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全过程审计项目预算起点从修缮300万元和新建1000万元统一提高到了3000万元新增了预算120万元的项目招标限价审计要求,充分体现了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新《办法》重点突出了审计处和审计人员的工程审计职责权限,并按照五个阶段对工程审计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也对工程审计的一般程序、审计资料要求、审计效率等进行了规范;对审计发现的九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损害学校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形进行了列举。

新《办法》的施行标志学校工程项目审计从单纯的“审价”转变为“审管理”,审计职能从“鉴证”到“咨询与服务”的转变,审计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高质量的审计成效必将服务好学校高质量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