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及学校组织部的审计委托函,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7日起,对下列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原任职务 |
原任职务级别 |
审计期间 |
1 |
赵敏娟 |
经济管理学院 |
院长 |
正处级 |
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 |
2 |
霍学喜 |
研究生院 |
常务副院长 |
正处级 |
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 |
3 |
杜永峰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创业学院副院长 |
正处级 |
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 |
4 |
王进义 |
研究生院 |
常务副院长 |
正处级 |
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 |
5 |
王进义 |
化学与药学院 |
党委书记 |
正处级 |
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 |
6 |
高锦明 |
化学与药学院 |
院长 |
正处级 |
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 |
7 |
闫祖书 |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
部长 |
正处级 |
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 |
8 |
闫祖书 |
水土保持研究所 |
党委书记 |
正处级 |
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 |
9 |
刘国彬 |
水土保持研究所 |
所长 |
正处级 |
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 |
10 |
陈玉林 |
党委组织部 |
部长 |
正处级 |
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 |
11 |
房玉林 |
葡萄酒学院 |
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
正处级 |
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 |
12 |
胡俊鹏 |
葡萄酒学院 |
党委书记 |
正处级 |
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 |
13 |
韦革宏 |
科研院 |
常务副院长 |
正处级 |
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 |
14 |
王勇胜 |
党校 |
常务副校长兼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
正处级 |
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 |
对下列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现任职务 |
任职务级别 |
审计期间 |
1 |
杜永峰 |
水土保持研究所 |
水土保持研究所党委书记 |
正处级 |
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 |
2 |
冯 浩 |
水土保持研究所党委 |
水土保持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 |
正处级 |
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 |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联系邮箱:shenjichu@nwsuaf.edu.cn
审计组办公地点及电话: 行政楼D607室 电话87082886
审计组组长电话:87082614
邮寄地址:陕西杨凌示范区邰城路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审计处(邮编712100)
审计处
2021年9月26 日